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金融、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税收检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6]66号
全文有效
1996年5月6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充分发挥税收监督、调控职能,保证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严肃税收法纪,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根据全省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省金融、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税收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凡属我省地方税务系统征管范围内的金融、新闻出版系统的纳税人(去年已进行专项审计的除外,以下同)。
(二)主要检查1995年发生的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以及1994年发生未检查的或虽已检查但尚未纠正的违法问题,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这次税收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税种:
(一)对金融系统重点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对新闻出版系统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三、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各省辖市、常熟、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面不低于40%,具体检查户数由省局统一下达。
省局税务稽查局将抽查20户左右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局确定。
四、时间安排
这次税收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5月下旬省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地进行重点抽查,各地要根据省局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于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局税务稽查局。
五、检查要求
为加强对这次税收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联系,省局决定建立税收检查领导小组,由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余义和任组长,省局稽查局局长孙传绪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局。
联系电话:6611222-3302
各地要加强对税收检查的组织领导,要由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税收检查工作,各级稽查局(分局)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搞好税收检查。
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边检查、边核实、边处理、边入库、边整改。税收检查结束后省局要组织评比,进行表彰,并列入省局年度稽查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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