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地税发[2004]125号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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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4]125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4]16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减免税普查对促进减免税政策的落实,分析研究减免税的政策效应,提高减免税政策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局、市区各分局要由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减免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计财部门牵头,征管、稽核(税政)部门分工协作。具体分工明确如下:征管(市区稽核)部门负责《2003年减免税调查表》的发放、回收、填报辅导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的填报工作;税政(市区稽核)部门负责提供目前执行的减免税文件,并负责审核纳税人上报的调查表和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的测算表;计财(市区征收)部门负责数据的整理、加工、上报和分析工作。

  二、减免税普查软件及操作规范已存放在市局FTP网公用文件\市局机关\计财处\减免税普查软件\文件夹下,请各单位信息部门及时下载并做好软件安装、培训工作,在软件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三、各单位应于2004年9月13日前上报电子报表和分析报告电子文件,电子报表、文件通过FTP网公用文件\市局机关\计财处\减免税普查报表\文件夹上报市局计财处。联系电话:0516-3759676.

  附件:(略)

  1、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减免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3、附表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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