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8.2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及交叉感染风险,自2021年8月3日起,南京市江宁区、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对外开放的办税缴费服务场所范围,是指上述区域范围内税务机关的所有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上述区域内,纳税人、缴费人跨区通办业务,以及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点办税缴费业务同步暂停办理。
二、暂停对外开放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出口退税“网上办”、邮递办税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缴费。如通过上述渠道办税缴费仍有困难,请及时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 |
联系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
025-52120852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025-96888717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0514-87885401 0514-82989793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0514-82772030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
0514-87022739 0514-87022625 0514-82992600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0514-87880229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
0514-80833722 |
三、上述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对外开放时间,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及时告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8月2日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报省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职...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161号)转发给你们,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契税征收管理工作,严防税源流失,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征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