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3.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切实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从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全市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办理全市范围的日常税费服务通办业务。现阶段,主要由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其设置在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全市通办窗口负责办理。

二、具体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税厅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江苏智慧税务体验中心(扬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32号

18086768094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驻区行政审批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

87022625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一楼

87880229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一楼

87885401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

扬州市汊河街道华扬西路285号

82772030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江都区泰山路359号

96888777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83449675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85082915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宝应县宝应大道8号

88988651、88980852

三、除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外,159个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均可全市通办。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涉及多个办理部门,实行“一厅联办、一窗受理”,将与其他部门一起实现全市通办,现阶段税务环节暂不单独实施全市通办。

特此通告。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苏医保待医〔2022〕26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苏医保待医〔2022〕26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报省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职...

常扶个发办〔2022〕1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常扶个发办〔2022〕1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宁地税发[2004]249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4]249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161号)转发给你们,并...

苏劳社就[2004]36号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区服务型企业等五类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年检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就[2004]36号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区服务型企业等五类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

徐政发[2004]12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徐政发[2004]12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市契税征收管理工作,严防税源流失,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征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