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等3家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0.30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等3家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担苏州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以及负责吴江区、吴中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88号塔韵大厦三楼,邮编215104,电话0512-6982626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苏州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以及负责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相城区、昆山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68号,邮编215131,电话0512-6959527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承担苏州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以及负责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安定街215号,邮编215556,电话0512-523115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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