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9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以下简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通过深度梳理和论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共减省新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等涉税事项办理表单资料136件,精简办税环节169道,平均压缩办税时限近四成,全方位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现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印发各地,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认真对照执行,扎扎实实落实到位。
二、以前相关规定要求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中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但今后如遇总局、省局出台新的优化服务文件要求的办税资料更简、环节更优、时限更短的,全系统应立即执行总局、省局新标准,市局不再另行明确。
三、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研究探索,积极创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服务举措,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全面提速增效。市局对各地成熟的经验做法将组织在全系统推广。
附件:1、 优化措施与上级规范要求对照表.doc
2、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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