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统计局关于通报2018年苏州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函
苏统函[2019]15号
全文有效
2019.5.28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市城镇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劳动工资统计。经审核汇总,现将2018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通报如下:
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124元,其中,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7563元,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44508元,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80227元。
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8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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