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省局高平台软件的意见
苏州国税发[1998]29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税局、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国税局各分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省局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了新的高平台软件,我市及无锡、常州三市作为省局的试点单位,将率先在全省使用新的高平台软件。现根据省局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就省局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推行高平台软件不仅是技术手段的更新,而且是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征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鉴于高平台软件推行工作涉及面广,现行税收征管业务的许多方面要作必要的调整,为保证高平台软件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决定由市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并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市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计财处、出口退税处、外税处、发票管理处、稽查局、信息中心、征管处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软件推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各单位也应高度重视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并组成工作班子,以保证软件推行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工作出现脱节,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分步实施,先点后面 我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本着既积极又慎重、先市区后县区的原则,具体分三步实施:
1、试点阶段(九九年一季度)。市区选择新区分局进行高平台软件的试点工作,并于九九年一月一日投入运行。同时将视试点的进展情况考虑在外税分局作进一步的扩大试点。
2、市区面上推开(九九年二季度)。根据试点情况,在对高平台软件全面熟悉掌握、完善的基础上,于九九年二季度起在市区分局全面推行高平台软件。同时为摸索经验,保证县区高平台软件顺利推行,二季度将在县区每个市选择一个分局进行试点。
3、县区推行(九九年三季度)。在县区试点单位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三季度在县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局高平台软件。
三、认真准备,保证新软件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1、搞好培训。为保证高平台软件的正常使用,各单位应十分重视新软件的培训工作,省局将于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组织全省培训。市局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分二个方面:一是业务培训,使全市征管业务的操作与流程不仅进一步规范和严密,并做到与省局业务需求相衔接;二是技术培训,使软件的操作人员不仅了解省局高平台软件的功能,并且能够熟练操作,特别对一些外挂软件的功能也能运用自如。市局培训工作将根据我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进度分批进行,第一批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在九九年二月初,各地在推行使用新软件时也应层层组织培训。
2、清理文书。省局高平台软件对各类税收征管文书特别是对涉及纳税人填报并需进行数据采集的文书都匹配了相应的录入界面,各单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省局文书的统一格式使用各类税务文书,市局已根据总局、省局的文书式样对各类文书作了整理汇编,并将于九八年年底前印发各地参照执行。鉴于目前我市使用的纳税申报表与高平台软件使用的纳税申报表有较大的出入,各地在印制九九年度的纳税申报表时,应根据新软件使用的到位情况印制纳税申报表的新旧格式,一并发售给纳税人。其中市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印制原申报表6份,新申报表10份;县区原则上印制原申报表9份,新申报表7份,并在申报表的填写说明中提醒纳税人根据软件的不同版本,按要求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九九年一月份起统一使用新表格式。由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使用量较少,为降低成本,全市消费税、营业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刷,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市局领取。
3、市局正组织力量对高平台软件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具体业务问题,以及在业务上需要作出调整的方面进行研究,以保证新旧软件使用的平稳过渡,各单位也应认真做好准备,积极反映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以便市局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高平台软件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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