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11.26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工作的通知》(扬医保〔2019〕5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相关重点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标准

缴费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新生儿为出生3个月内。

缴费标准:

未入学(托)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在校学生

240元

普通城乡居民

300元

困难人员:包括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

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

三、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委托代征点等方式就近缴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及银行查询缴费。

1.银行查询缴费。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表单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2.支付宝缴费方式。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3.委托代征方式。缴费人前往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办理申报缴费。

四、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学生未制卡的可持医保证)、原参合未制社保卡人员持身份证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待遇类型为门诊诊查费、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生育医疗待遇、居民大病保险。

税务及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地区

医保经办部门

税务部门

税务及医保经办窗口地址

市区

居民医保科:80978658

业务联系:89333115

缴费经办:87974773、87733013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广场

广陵区

87346457

89982033

扬州市淮海路165号

邗江区

80981850

87111230

扬州市兴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

参保咨询:80805866

报销咨询:89686801

96888777

江都区仙女镇浦江路85号

开发区

80978885

80978885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119号

宝应县

88235661

89098321

宝应县苏中中路390号

高邮市

84501050

80527572

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仪征市

80290165

83428620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中心)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苏医保待医〔2022〕26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苏医保待医〔2022〕26号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报省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职...

常扶个发办〔2022〕1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常扶个发办〔2022〕1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宁地税发[2004]249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4]249号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161号)转发给你们,并...

苏劳社就[2004]36号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区服务型企业等五类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年检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就[2004]36号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区服务型企业等五类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

徐政发[2004]12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徐政发[2004]12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市契税征收管理工作,严防税源流失,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征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