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相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12.26
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
根据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1日8:00起,徐州市税务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现将涉及缴费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群体
尚未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二、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底,请缴费人在此时间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2019〕100号)文件规定。
区域 |
2020年缴费标准 |
市 区 |
一般居民(年满18周岁以上):330元(300元+30元照护险) |
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生:310元(300元+10元照护险) |
|
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的个人(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缴费的费用:仍按原渠道给予补助 |
|
在校大学生220元(210元+10元照护险) |
|
贾汪区 |
280元 |
铜山区 |
280元 |
丰 县 |
280元 |
沛 县 |
290元(280元+10元照护险) |
睢宁县 |
280元 |
邳州市 |
280元 |
新沂市 |
280元 |
四、缴费渠道
(一)电子支付缴费
1.微信缴费: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者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按操作提示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者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按操作提示完成缴费。
(二)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经办银行缴费,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交通银行在2020年1月3日启动缴费业务。
五、票据获取
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相关缴费票据:
(一)通过银行缴费成功的,票据获取方式:一是“江苏政务服务网”(电脑版)——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打印;二是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三是向银行索取2020年度《江苏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票据》。
(二)通过江苏税务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成功的,票据获取方式:一是“江苏政务服务网”(电脑版)——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打印;二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打印电子票据或索取2020年度《江苏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票据》。
(三)“江苏政务服务网”(电脑版)票据获取具体途径:缴费人登陆网站后,在“综合服务旗舰店”中选择“省税务旗舰店”,链接江苏社保电子票库(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index.html)获取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电子信息,下载保存或输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六、咨询服务
(一)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咨询电话:
市区特服号:96888724
贾汪区特服号:96888725
铜山区特服号:96888728
丰县特服号:96888726
沛县特服号:96888727、68867917
睢宁县特服号:96888729
邳州市特服号:96888731
新沂市特服号:96888730
(二)参保及权益享受如有疑问,请咨询医保部门。
咨询电话:
鼓楼区:87636107
泉山区:85806771
云龙区:80803743
开发区:83255630
贾汪区:87616155
铜山区:68979113
丰县:89207757
沛县:89887797、89887796、89656655
睢宁县:68068805
邳州市:86996575、86991880
新沂市:88990917、889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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