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稽查机构运转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规范稽查机构运转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吉税发[2019]25号)文件精神,...
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吉地税发[2010]184号)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凡符合土地增值税查实清算条件的,必须进行查实清算,经税务机关审定,确需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规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6〕40 号)仅适用个人转让住房。纳税人转让其他旧房及建筑物(包括单独转让土地)的,仍按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土...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一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有关事项问答>的通知》(税总社一便函〔2019〕2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原则上由税务部门按社保部门传...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政策,扎实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与各银行密切合作,通过升级改...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制定了《吉林省税务行政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我省发票系统的域名进行修改。发票系统的域名更改涉及纳税人端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
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区)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规范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强出口企业征退税衔接,按省局批复意见,现就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权限公告如下:...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开票操作,优化网上办税,确保开票信息实时进入电子抵账系统。现将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为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以下简称《国家实施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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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吉林省税务局”)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发布...
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非税﹝2011﹞244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5月1日起,在我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做好地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2018年第8号的要求,结合我我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经与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其余事项,...
为支持我市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统筹考虑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吉林省税务系统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汇总表...
《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已经备案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提供电子发票相关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及服务商为:
1、百旺平台——吉林省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工作和要求,制造业等其他行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将现行16%的税率,下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下降至9%。...
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吉政发〔1987〕163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