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温馨提醒:抓紧办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5.27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辽宁税务提醒您及时申请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还没有提交手续费退付的扣缴义务人请您抓紧时间办理。办理方式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通过“退付手续费核对”办理,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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