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按时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2020年度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3.2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未提交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请按上述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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