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上年度指标预评结果查询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2.2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我市即将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规定,您可以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上年度信用指标预评情况,若您对上年度全年指标预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2年3月25日前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进行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您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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