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 15:48 来源:市局征管科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延长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星期二)。
二、对因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11月29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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