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税收政策的规定
沈税一字[1994]297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税务局:
针对各分局及企业反映的税政问题,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规定如下:增值税
1.关于豆粕征税问题。副食工业企业以外购豆粕为原料,生产副食品并取得普通发票,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
2.关于鲜牛奶征税问题。外购的牛奶工业企业经消毒、装袋销售的鲜牛奶(含散奶)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牛奶场以自属的牛奶,经消毒、装袋销售的鲜牛奶,可视为农业初级产品不征收增值税。牛奶公司系统内的牛奶经消毒、装袋销售的鲜牛奶亦比照执行。营业税1.关于混岗作业征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的规定,对集体职工在全民企业混岗作业,由全民企业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集体职工及厂办集体企业(包括厂办劳动服务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的劳务者,暂不征收营业税。2.关于儿童游艺项目征税问题。对公园、动(植)物园儿童游艺项目,暂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以上各条 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中“给予减免租金...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从2021年5月1日起,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