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运行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5-9-30
尊敬的纳税人:
为满足纳税人提升网上申报系统功能的需要,省局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我省网上申报系统功能进行了改造升级,增加了纳税人下载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离线申报的功能,并与“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系统”共同集成在“辽宁国税网上申报、普通发票开具客户端服务平台”上供纳税人免费选择使用。省局现就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试运行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一)用户范围: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系统用户;
(二)业务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2015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A类)、2015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B类)、财务报表及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广时间
2015年10月8日
三、使用方法
(一)点击省局官方网站《关于推广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的公告》的附件一,下载客户端。根据《关于推广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的公告》的附件二的操作手册进行安装并使用。
(二)可通过网盘的方式下载客户端。根据《关于推广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的公告》的附件二的操作手册进行安装并使用。
网盘地址:
http://yunpan.cn/cHv2ceXQkjVsJ
密码:10af
四、推广原则
在本征期采取新老软件并行的推广原则,即应税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系统用户可使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申报缴税,如在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申报缴税,可使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网页版)进行申报。
五、运行维护
纳税人在使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客户端)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通过阅读操作手册、点击“帮助”、咨询县区局负责人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相关附件:http://ln-n-tax.gov.cn/art/2015/9/30/art_4081_27617.html
附件一
附件二辽宁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_操作手册+(V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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