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发[2007]21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7]21号                                                                  

部分废止/失效

2007.3.1

各市地方税务局, 省局沈阳、大连分局:

为加强和规范减免税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其中,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为了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规范审批行为,2006年4月,省局全面推行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并实施了《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审批标准》(辽地税发〔2006〕29号),对报批类的减免税项目和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规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了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取消审批手续的涉税事项和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事项目录》,形成完整的税务行政审批制度体系。

现将《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干部领会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全面掌握《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县(区)级地税机关的各个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备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自2007年4月1日起,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按照《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及《备案事项目录》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工作。

三、省局将把《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及《备案事项目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2007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印...

辽税函〔2022〕98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的通知

辽税函〔2022〕98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中“给予减免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

辽医保发〔2022〕9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9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从2021年5月1日起,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