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辽市财预〔2019〕34号
全文有效
2019.2.11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作,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三、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并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政策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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