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9.8.5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2号)附件中第四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08-08

信息来源:沈阳市税务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文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原文大部分内容已废止,其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已被新文件所替代。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印...

辽税函〔2022〕98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的通知

辽税函〔2022〕98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中“给予减免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

辽医保发〔2022〕9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9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从2021年5月1日起,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