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运行已3个多月,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区、县分局提出一些具体问题,经市财税工作会议反复研究,对增值税等若干具体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两点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对“文革”期间被查抄压缩私产房屋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税和[1994]3号)收悉。经研究,对“文革”期间被查抄私产房屋产权人未交的一九六六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九月三十日期间的城市房地产税,不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1994]8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第六条 和《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的规定,对纳税人代中央、地...
为加强发票和税务证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丢失发票、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有关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经济凭证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1]6号)的规定“对外贸合同和部分涉外保险业务凭证在1991年至199 3年期间继续免征印花税”。免税期已满,应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恢复对外贸合同和部...
针对新增值税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税政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现对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我市对个人所得税收征管工作一再加强,税款逐年增加。但由于个人收入隐蔽,税源零散,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为切实强化征管,减少税款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规定,经研究,对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转发给你们,关于文中第三条 “自行确定征收方式”问题,各地方税务分局应报经市局同意后,方可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19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确保新税制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收购凭证”、“销货清单”、“工商统一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注:工商统一收据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0号)转发给你们,对文中需要明确的事宜,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特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例》和有关规定,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出租给其它单位(包括出租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场地,由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
最近部分税务分局询问金融部门代保管有价证券凭证如何贴花。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关于金融单位代保管的有价证券所开立的代保管有价证券凭证,保管方与被保管方应按仓储保管合同计税贴切花,以收取的保管费用为计...
为了便于对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经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凡属我市车船使用税征税范围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业户)其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深化,发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有的转借代开发票牟取非法收入;有的将发票携带到外地填开造成遗失;有的税务...
近期各分局反映了一些房产税政策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为贯彻全国流转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治税,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重申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市局税务工作会议讨论意见,特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为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分子,加强对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运输诸环节的管理,确保新税制的正常运行,现就加强专用发票管理作如下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电力企业增值税预征的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4]6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执行时间和范围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最近,我局发现一些单位对销货退回及折让、折扣业务开立发票不尽一致:有的企业已入帐货物发生销货退回没有取得购货方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有的折扣业务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出现“兰码”和“红码”,给税收征管带...
现将《关于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纳税人清产核资后,其资金账相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其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4]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天津铁路分局成立的多种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免等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实施经全国人大审议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第十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条 第十款的规定;对个人因有奖储蓄而取得的中奖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适用20%的...
我市许多单位经过清产核资以后调增了或由于其它原因调整了房产原值,并做了相应的帐务处理。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 例〉的细则》第四条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
现将一九九五年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试点单位遵照执行。...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
自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启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纳税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积极拓展疫情防控期间‘...
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管理,提升捐赠业务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我市财会服务工作的通知》(津财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