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财监〔2019〕5号
全文有效
2019.5.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财监〔2019〕14号)要求,现就自治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作为2019年财政监督工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要求,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打通“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思路
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财税监督与会计监督紧密结合,从财税部门入手看政策落地情况,从企业入手看政策实施效果,双向延伸、交叉比对。二是将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与预算管理监督紧密结合,统筹兼顾财政收支,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三是将检查核查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四是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注意总结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反映企业和群众的诉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五是将财政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审计厅等外部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走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
三、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
重点监督2018年以来中央出台(含中央授权地方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目录见附件)。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需要延伸税务、社保等部门和部分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监督检查内容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减税降费重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关注各地是否就落实中央减税降费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完整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细之又细做好相关工作。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期、按进度完成减税降费各项任务。关注是否按照中央要求抓好政策落实的督查和监督,及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的目标任务,关注授权地方自行出台的政策是否存在不及时、难落地的问题,是否及时根据政策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突出普惠性,促进应享尽享,关注地方政府和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政策、实施地方保护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对普通工薪阶层和高收入阶层区别对待的问题。
(三)平衡财政收支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在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财政收支关系,防范财政风险。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财政运行动态监控体系,认真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狠抓收入质量,关注地方是否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提前预征、违规预缴方式征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征缴入库非税收入,导致非税收入异常增长。强化依法征管,关注地方政府是否为招商引资违规越权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是否不顾财政承受能力实施税收返还和财政补贴奖励政策。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关注各级各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是否刚化硬化部门预算约束、执行中不再追加,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等问题;关注地方财政部门是否统筹安排,守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财政运行底线。
(四)改进作风、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主动发声,为减税降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否及时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加大乱收费整治力度,关注是否落实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要求,是否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是否落实政府性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和投诉举报查处制度。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关注是否存在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拖延推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关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自上而下,自查自纠。
2019年5-6月,各地(州、市)财政局根据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情况,对照上述监督检查工作内容,组织辖区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各地(州、市)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第二步,自下而上,调研评估。
为摸清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结合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各地(州、市)财政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财政局,就地选取有代表性企业开展减税降费情况专题调研,了解企业真实税负情况,掌握政策执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客观反映企业呼声,重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实施效果进行调研。各地财政部门可直接选取部分中小微企业开展调研,也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实施(各地视情况自主组织安排,调研成果及时报自治区财政厅)。
第三步,精准发力,严肃督查。
在对前两个步骤所掌握的信息进行系统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影响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特定地区和部门,分批次、分步骤、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切实整改,相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对于影响恶劣、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对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开展检查核查,推动面上整改。
第四步,对症下药,完善政策。
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强化调查研究,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收集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管用好用的意见建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既是财政系统的本职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州、市)财政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扛起责任,应统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本通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效推进实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地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工作重复交叉。应注重与税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建立统筹协调、分工明确、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
(三)依法严肃处理。综合运用问卷座谈、调研走访、检查核查等手段,重点关注负面舆情、投诉举报涉及的问题线索,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成效。对于执行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借减税降费之机“钻政策空子”、大肆偷税骗补的也要坚决打击。
附件: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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