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阿克苏地区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新国税公告2016年第10号)中所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制定了《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