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好差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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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好差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0.23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始终基于纳税人需求,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现于全区范围内推广“好差评”。您可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及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后,对办税缴费服务进行评价,提出您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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