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职能配置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7]298号
全文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需要,经区局对各地州市车辆购置税征收条件、管理范围、业务量等情况进行的调查征询,现对各地州市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职能配置通知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职能配置的原则
(一)职能配置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有利于税收征管、有利于为纳税人服务、有利于税务内部管理”的原则。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12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征收职能配置遵循车辆注册地与纳税人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职能配置应考虑目前征管状况与地理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我区车辆购置税征管职能的配置
(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八家户税务分局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在乌鲁木齐注册登记和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天山区国家税务局、沙依巴克区国家税务局、新市区国家税务局、水磨沟区国家税务局、头屯河区国家税务局、东山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达板城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县国家税务局等9个单位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职能。
3、不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的各区县局要为主管车购税税务机关提供车购税管理信息。
(二)昌吉州国家税务局
1、昌吉市国家税务局、奇台县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木垒县国家税务局、吉木萨尔县国家税务局、阜康市国家税务局、米泉市国家税务局、呼图壁县国家税务局、玛纳斯县国家税务局等6个单位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昌吉农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不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
4、昌吉市国家税务局负责五家渠市和昌吉农业园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三)石河子市国家税务局
1、石河子城区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在石河子市注册登记和石河子各区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北泉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
(四)伊犁州国家税务局
1、伊宁市国家税务局、奎屯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伊宁县国家税务局、霍城县国家税务局、察布查尔县国家税务局、新源县国家税务局、巩留县国家税务局、尼勒克县国家税务局、特克斯县国家税务局、昭苏县国家税务局、霍尔果斯口岸国家税务局等9个单位配置车购税征管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五)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
1、克拉玛依区国家税务局、独山子区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白碱滩区国家税务局、乌尔河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北疆分局等3个单位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克拉玛依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白碱滩、乌尔河辖区应纳车购税车辆的车购税征收管理。
(六)博州国家税务局
1、博乐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精河县国家税务局、温泉县国家税务局、阿拉山口国家税务局等3各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七)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1、塔城市国家税务局、乌苏市国家税务局、沙湾县国家税务局、和丰县国家税务局等4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额敏县国家税务局、托里县国家税务局、裕民县国家税务局等3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八)阿勒泰地区国家税务局
1、阿勒泰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布尔津县国家税务局、富蕴县国家税务局、福海县国家税务局、哈巴河县国家税务局、青河县国家税务局、吉木乃县国家税务局、北屯国家税务局等7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九)哈密地区国家税务局
1、哈密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巴里坤县国家税务局、伊吾县国家税务局、三道岭国家税务局等3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十)吐鲁番地区国家税务局
1、吐鲁番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鄯善县国家税务局、托克逊县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直属税务局东疆分局不配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职能。
(十一)巴州国家税务局
1、库尔勒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焉耆县国家税务局、博湖县国家税务局、和静县国家税务局、和硕县国家税务局、尉犁县国家税务局、轮台县国家税务局、若羌县国家税务局、且末县国家税务局等8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直属税务局南疆分局、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配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职能。
(十二)阿克苏地区国家税务局
1、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库车县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负责阿拉尔市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温宿县国家税务局、沙雅县国家税务局、阿瓦提县国家税务局、新和县国家税务局、拜城县国家税务局、乌什县国家税务局、柯坪县国家税务局等7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十三)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
1、喀什市国家税务局、莎车县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喀什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图木舒克市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疏勒县国家税务局、疏附县国家税务局、英吉沙县国家税务局、泽普县国家税务局、叶城县国家税务局、麦盖提县国家税务局、巴楚县国家税务局、伽师县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国家税务局、塔什库尔干县国家税务局等10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十四)克州国家税务局
1、阿图什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阿克陶县国家税务局、乌恰县国家税务局、阿合奇县国家税务局等3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3、吐尔尕特口岸国家税务局不配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职能。阿图什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吐尔尕特口岸应纳车购税车辆的车购税征收管理。
(十五)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
1、和田市国家税务局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在本地注册登记和辖区内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挂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2、皮山县国家税务局、墨玉县国家税务局、洛浦县国家税务局、策勒县国家税务局、于田县国家税务局、民丰县国家税务局等6个单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职能,负责本辖区内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汽车、电车、挂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在本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十六)图木舒克国家税务局、阿拉尔国家税务局、五家渠国家税务局暂不配置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职能。
《乌鲁木齐市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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