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新国税发[2002]87号
全文有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我区国税系统征管实际,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编的《税收征管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操作规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活动的规则,是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及执法行为的依据。各地、州、市局要对《操作规程》贯彻执行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置,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征管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运行和使用征管文书。《乌鲁木齐市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原阿拉尔国家税务局、阿拉尔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合并成立阿拉尔新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合并成立塔城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乌什县税务行政处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