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增值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国税发[2001]21号
全文有效
为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的管理,区局制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增值税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对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区局流转税管理处。为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防止骗取税收优惠,规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税程序,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乌鲁木齐市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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