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地税发[2011]51号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三季度税收执法检查(监察)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三季度税收执法检查(监察)的通知
白地税发[2011]51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0月11日
各科室: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税收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定于10月13日至25日开展2011年三季度税收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税收执法检查由白碱滩区地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组 长:彭学庆
  副组长:张军、肖合热提、舒拉
  成 员:张 科、高 维、彭延明、罗强、叶尔江
  二、检查安排
  三季度税收执法检查内容为退税、委托代征和个体工商户税源管理情况、税款入库、退税的税收管理情况以及票证完税凭证的管理情况。
  (一)税政法规科
  1.检查方法:抽查法2011年退税金额5000元以下的退税案卷进行评查(不少于5户)。
  2.检查内容:(1)检查退税资料中审核报告、调查报告引用政策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应退金额是否准确,资料是否完整;(2)退税办理是否逐级审核,有无超限额(5000元为限)审批现象;(3)税款退库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企业管理科
  1.检查方法:(1)抽查6户代扣单位。(2)抽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
  2.检查内容:是否和全部代扣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协议书是否规范。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是否存在对未申报户及时处理的情况,是否按时、准确的建立了预缴申报登记台账。
  (三)个体管理科
  1.检查方法:抽查法实地检查个体重点税源户的税源管理方面。
  2.检查内容:实地检查白碱滩区个体重点税源(2011年前三个季度实际缴税排名前6位的个体户)是否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抽查6户),是否有经营信息变化未作变更登记的情况,是否有发票超定额未按规定补税的情况,是否有连续多月发票超定额未做出定额调整的情况。
  (四)计征科
  1.检查方法:抽查2011年7月份完税凭证,抽查税款入库及退库案卷。
  2.检查内容:(1)2011年7月份完税凭证填开是否准确无误,格式是否正确、作废票证是否履行规定手续。(2)完税凭证是否按规定保管,领用、核销是否按规定时限、程序进行。(3)税款退库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时效退库。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在全局检查前对日常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查,检查组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不能走过场,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执行。
  (二)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科室应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再发生类似的执法问题。
  四、检查组织安排
  (一)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由我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机构(税政法规科)统一部署,由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共同实施,税收执法检查人员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时必须填写《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底稿》,写明所检查的内容、违规问题的内容、时间、情节、证据名称和出处、拟处理意见、检查人姓名等,并与被检查单位或有关人员核对事实,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签字认可。被检查单位应按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提交各类档案、纳税资料、各类台帐及其他相关资料。检查中可采取查看案卷、台帐、税票、纳税申报表、其他资料及软件查询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结束后,由检查人员或检查分组负责人员出具《税收执法检查报告》,写明所检查的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拟处理意见等情况,连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交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机构(税政法规科)进行汇总,税政法规科根据汇总的问题制作《税收执法检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提交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理及研究讨论,经审理讨论后,税政法规科根据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审理结论制作《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责令具体责任人在限期内改正,并由被责任单位向税政法规科提交《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执行报告》。
  (二)检查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25日,对各科室上述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检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