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公告2018年第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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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3月28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总体安排,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简化审批、网上办理等方式,共同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联合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具体办税指南请登录自治区国税网站(http://www.xj-n-tax.gov.cn)、自治区地税网站(http://www.xjds.gov.cn)下载查阅。

  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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