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由谁负责追缴?
留言时间:2020-02-29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已帮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按规定帮员工缴纳社保费,或者没有帮员工足额缴纳社保费,这是由人社部门还是税务机关负责追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答复如下:对于已在税务系统申报社保费但未缴纳(形成欠缴状态)由税务机关负责追缴;对于未申报或者未足额申报缴纳的情况则由人社部门负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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