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合同按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合同按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09-16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4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签订的“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合同按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9-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包括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因此,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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