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纸质发票
留言时间:2023-01-16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在1月5日税务局窗口开了3个点的三联纸质运输发票,1月10日被告知现在1个点就够了,可以把之前的三联纸质发票拿回来作废,可是第一联弄丢了,找不到了,该怎么办,还能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此,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如您跨设区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地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内的,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的当月或次月申报期内预缴增值税。除预收款外,应在次月申报期内...
(三)南平:收购未税矿产品,对不能够提供购入应税矿产品进项发票的纳税人,采用代扣代缴管理。 对在南平市范围内收购未税砂石料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一、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勾选确认总体流程 1、 电脑浏览器要求:IE9以上的版本或安装谷歌、火狐浏览器; 2、 驱动及应用客户端控件安装; 3、 连接...
您好,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自然人房租发票代开”模块申请代开发票。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10万元以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