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办公室租金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选择不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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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租金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选择不抵扣吗

留言时间:2023-01-11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办公室租金代扣代缴增值税虽然可以抵扣,但是可以选择不抵扣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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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1-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因此,若租入的不动产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均可以抵扣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抵扣或者不抵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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