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作不抵扣勾选相关问题
写信人: 陈**
咨询时间: 2020-03-17
回复时间: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3-24
留言内容:
因取消认证期限后,勾选系统,的未勾选发票会显示2017年以后的发票,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发票丢失状态,无发票,也无法联系销售方提供复印件,自己也不想抵扣这些进项税额,(因不勾选会一直留在勾选系统的未勾选里头),现在是没有发票能否做不抵扣勾选,做了不抵扣勾选之后,是否这些丢失的发票就不会停留在勾选系统里头。望有关部门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根据您的需要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但如发票发生丢失情形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印花税首季征期来了!这些问题请关注 厦门税务 2022-10-09 22:00 发表于福建
免征印共税第七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我公司是药品销售企业,销售药品及卫生材料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司为...
福建省税务局: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日期:2019-06-28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
福建省税务局:代收代扣水电费的开票问题 日期:2019-06-27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您好,我司在项目建设现场有多家承包商,承包商用的水费、电费为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