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免租金的财产租赁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签订免租金的财产租赁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八条规定:“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签订免租金的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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