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额可否退回
留言时间:2019-09-10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票,客户收到并认证,请问由于客户原因,现在客户拒不付款,请问这部分的税额可以退回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若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款项,应当给您开具发票。如销售方拒开发票,您可以拨打12366进行涉税举报,提供相应时间、事项、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等信息,我们将为您受理工单并及时向被举报方主管税务机关转办。该部分的税额不得退回。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印花税首季征期来了!这些问题请关注 厦门税务 2022-10-09 22:00 发表于福建
免征印共税第七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我公司是药品销售企业,销售药品及卫生材料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司为...
福建省税务局: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日期:2019-06-28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
福建省税务局:代收代扣水电费的开票问题 日期:2019-06-27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您好,我司在项目建设现场有多家承包商,承包商用的水费、电费为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