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进项税加计扣除15%具体操作

税乎网站09-30评论

进项税加计扣除15%具体操作

留言时间:2019-10-11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原适用于进项税加计扣除10%的生活性服务纳税人,10月要享受加计扣除15%的优惠政策,是否要重新做备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形,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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