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3-24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分公司不用接受分配,自己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分支机构不需要分摊税款,但需根据税种登记情况进行企业所得税零申报。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印花税首季征期来了!这些问题请关注 厦门税务 2022-10-09 22:00 发表于福建
免征印共税第七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我公司是药品销售企业,销售药品及卫生材料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司为...
福建省税务局: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日期:2019-06-28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
福建省税务局:代收代扣水电费的开票问题 日期:2019-06-27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您好,我司在项目建设现场有多家承包商,承包商用的水费、电费为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