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发王老吉当做高温补贴的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9-08-13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因夏季高温公司给每位员工发了一箱王老吉当做高温补贴,这样的高温补贴需要计入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人所得税?是计入什么税目?
答: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贵公司发放的高温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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