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政策中的保障性住房的范围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

日期:2019-09-05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在福建省税务局2018年第21号公告中,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规定中,保障性住房可以采用零预征率。保障性住房到底包含了那些内容?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低价出售用于安置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公告中的保障性住房?

答:根据您的描述,是否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议与当地住建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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