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回避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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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回避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15时1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福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分局于2021年9月8日作出《申请回避告知书》(鼎税二告【2021】4号),由于你司矢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于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申请回避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申请回避告知书

鼎税二告〔2021〕4号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你(单位)税收强制执行一案中,我分局的执法人员是:李荣光、陈新满(执法证号:350982190048、3509821900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如你(单位)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向我分局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一)涉及执法人员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执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向我分局提出回避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回避申请权利。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7950590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48号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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