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03 11:36
榕税函〔2021〕36号
福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教育培训市场的建议》(第118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州教育培训市场的协同监管合力,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税法宣传和税法辅导,特别是对有生产经营且在财务核算、纳税申报有涉税风险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大税收政策辅导力度和税收监管力度,提高培训机构依法纳税意识,督促其自觉申报缴税,避免涉税风险。
领导署名:李建乐
联系 人:蔡婉莹
联系电话:0591-83372293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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