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发票盖了两个发票章,一个公司名称变更前,一个变更后,能正常使用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福建省税务局:发票盖了两个发票章,一个公司名称变更前,一个变更后,能正常使用吗

写信人: 严**

咨询时间: 2019-10-28

回复时间: 2019-11-07

发布时间: 2019-11-07

留言内容:

公司名称变更,变更前空白发票盖了旧的发票章,现在税务变更完成,之前盖旧发票章的发票加盖一个新的发票章,能正常使用吗?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在不影响票面信息识别的基础上,可以在空白处加盖清晰、正确的发票专用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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