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电商平台给予商家的补贴如何开票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电商平台给予商家的补贴如何开票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为电商平台企业,为了推广扩大影响力占领市场,我司给予入住我司平台的零售商家给予补贴,对在商家店购买货物的消费者进行优惠或者减免,请问该种形式下可否主张商家针对我司给予的补贴进行开票,如何开票?开票内容是推广服务类还是商品销售类?可否开具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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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为您答复如下。

   鉴于零售商家并未为贵公司提供货物、劳务或者服务,所以不应开具发票给贵公司。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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