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06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如果个人从两个地方取得收入,要如何交缴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年终居民个人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印花税首季征期来了!这些问题请关注 厦门税务 2022-10-09 22:00 发表于福建
免征印共税第七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我公司是药品销售企业,销售药品及卫生材料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司为...
福建省税务局:请列举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 日期:2019-06-28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
福建省税务局:代收代扣水电费的开票问题 日期:2019-06-27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问:您好,我司在项目建设现场有多家承包商,承包商用的水费、电费为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