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无合同计税依据

税乎网站11-12评论

关于印花税无合同计税依据

留言时间:2022-11-0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一直以来销售与采购大部分都是通过系统订单进行,无实质合同,请问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含税还是不含税来计征印花税,另技术合同只列明税率,没有列明增值税额,能否用不含税计征印花税,请正面回来,不要截图政策法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1-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