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批发销售农业用无人机导航系统,农机鉴定已经申请下来定为农机,可否享受农机免税优惠?
留言时间:2020-10-13
咨询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批发销售农业用无人机导航系统,农机鉴定已经申请下来定为农机,可否享受农机免税优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您销售农业用无人机导航系统若属于农机范围,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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