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蒙牛牛奶红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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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蒙牛牛奶红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

日期:2019-10-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问:我参加了蒙牛牛奶的微信SVIP摇一摇得红包活动,得到了网络现金红包,可是我并没有支付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公告,我应该被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这些红包蒙牛替我代扣了个人所得税么?我如何知道是否被代扣了?

答: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建议咨询支付方是否已代扣代缴税款。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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