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通讯补贴收入免个人所得税标准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办件标题 关于通讯补贴收入标准的问题

内容 省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您好!根据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的规定,公务费用可以个税税前扣除,请问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这个公务费用的标准是多少?相关的文件号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反映要求

办件编号 LM20210300472 提交时间 2021-03-12 10:18:3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王茜同志: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成有关业务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将相关政策向您进行了解释,我省暂未出台公务费用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3日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3 11:00

附    件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