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我想问下单位外购的粽子发给员工(人人有份),这种情况是否要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福利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7-12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想问下单位外购的粽子发给员工(人人有份),这种情况是否要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7-15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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